9月9日,分局鋪鎮(zhèn)派出所接反詐中心預警,轄區(qū)群眾陳先生已購買價值85萬元的黃金,且準備復購100萬元的黃金,存在被詐騙風險。

鋪鎮(zhèn)派出所迅速開展工作,安排民警在前往洋縣的途中將攜帶5根金條的陳先生成功勸阻。
民警通過案例和法律宣講,使陳先生明白自己正遭遇投資理財類詐騙,果斷中止投遞黃金,避免了巨額財產(chǎn)損失。
1、凡是要求墊付資金做任務的兼職刷單,都是詐騙! 2、凡是宣稱“內幕消息、專家指導、穩(wěn)賺不賠、高額回報”的投資理財,都是詐騙! 3、凡是宣稱“無抵押、無資質要求、低利率、放款快”的網(wǎng)貸廣告,要求提供驗證碼或先交會員費、保證金、解凍費或者“包裝賬戶”刷流水的,都是詐騙! 4、凡是自稱電商、物流平臺客服,主動以退款、理賠、退換為由,要求你提供銀行卡和手機驗證碼的,都是詐騙! 5、凡是自稱公檢法工作人員,以涉嫌相關違法犯罪為由,要求你將資金打入“安全賬戶”的,都是詐騙! 6、凡是自稱“領導”主動申請?zhí)砑観Q、微信等社交賬號,先噓寒問暖關心工作,后以幫助親屬朋友為由讓你轉賬匯款的,都是詐騙! 7、凡是以各種名義發(fā)送不明鏈接,讓你輸入銀行卡號、手機驗證碼和各種密碼的,都是詐騙! 8、凡是通過社交平臺添加微信、QQ拉你入群,讓你點擊鏈接下載APP進行投資、退費的,都是詐騙! 9、凡是以網(wǎng)絡兼職或投資理財?shù)让x,要求通過快遞、網(wǎng)約車等方式寄送現(xiàn)金或黃金的,都是詐騙! 10、凡是要求你打開屏幕共享,指導你進行資金賬戶操作的,都是詐騙! 來源:漢臺公安